固定资产在这些情况下可以报废:
(1) 运行日久,其主要结构、机件陈旧,损坏严重,经鉴定再给予大修也不能符合生产要求;或虽然能修复但费用太大,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,效率不高,在经济上不可行;
(2) 腐蚀严重,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事故,又无法修复;
(3) 严重污染环境,无法修治;
(4) 淘汰产品,无零配件供应,不能利用和修复;国家规定强制淘汰报废;技术落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;
(5) 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,不能继续运行;
(6) 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,无零配件供应,不能修复,无法使用;
(7) 因运营方式改变全部或部分拆除,且无法再安装使用;
(8) 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,导致毁损,无法修复。